附件指导变更 4.1。(变更)一般信息。DEERS 计划承认未婚子女,包括继子女、法定监护人、寄养子女和担保人的领养子女,依法有权享受 MC,直至 21 岁,除非他们结婚或加入现役军队。如果担保人提供超过 50% 的支持并为孩子提供家庭或维持家庭,他们也有权享受小卖部、交换和 MWR 特权。4.1.2。(变更)儿童身份证在 10 岁时签发。有关 10 岁以下身份证签发,请参阅第 4.4 段,有关继子女资格,请参阅第 4.21 段和表 4.17。例外: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TRICARE 青年 (TYA) 计划仅授权 MC(无购物特权),年龄不超过 26 岁。身份证在 TYA 期间内或 VO 在 RAPIDS 中验证记录之日起 4 年内有效,以先到者为准。注意:如需了解资格和注册详情,请访问当地 TRICARE 服务中心 (TSC),http://www.tricare.mil 或 TRICARE 地区承包商 - 北部 1-877-874-2273,南部 1-800- 444-5445,西部 1-888-874-9378,欧亚大陆-非洲 +44-20-8762-8384,拉丁美洲和加拿大 +1-215-942-8393,或太平洋 +61-2-9273-2710。4.16.2。(更改)有关基本文件资格,请参阅表 A5.1,规则 18h。表 A5.1 中列出的资格文件,规则 18h,将扫描到 10 岁以下儿童的 DEERS 数据库中。4.17.(更改) 未收养儿童。国防部长于 1994 年 10 月 5 日承认了未收养儿童。如果符合表 4.13 中的资格标准,由安置机构(经合格机构认可或更高)安置在成员或前成员家中的收养前儿童可能有资格获得 MC。注意:就本说明而言,美国或美国领土的授权安置机构由完成收养程序的州或领土授权,可进行收养。在所有其他地区,相关军事部门的适当助理部长或他或她授权批准的适当官员必须批准认可请求。4.17.2.(更改)有关基本文件资格,请参阅表 A5.1。表 A5.1 中列出的 10 岁以下儿童的资格文件被扫描到 DEERS 数据库中。表 4.11。(更改) 法定监护人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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