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令实施美国空军部政策指令 (DAFPD) 36-21《军事人员的使用和分类》和 DAFPD 36-26《总兵力发展和管理》。其他基本指导可在附件 1 的参考资料中找到。本指令适用于美国空军部 (DAF) 的所有文职雇员和正规空军 (RegAF)、美国太空部队 (USSF)、空军预备役 (AFR) 和空军国民警卫队 (ANG) 的制服成员。如果发布单独的 USSF 指导,则 USSF 指导应优先适用于 USSF。本指令要求收集和/或维护受国防部指令 (DoDD) 5400.11《国防部隐私和公民自由计划》授权的 1974 年隐私法保护的信息。适用的记录通知系统 (SORN) F036 AF PC C,军事人员记录系统可在以下网址获取:http://dpcld.defense.gov/Privacy/SORNs.aspx 。适用的记录通知系统 F036 AF PC C,军事人员记录系统。确保根据本出版物中规定的流程生成的所有记录均遵守空军指令 33-322,记录管理和信息治理计划,并根据空军记录处置时间表进行处置,该时间表位于空军记录信息管理系统中。本指令由人力、人事和服务副参谋长 (AF/A1)、太空作战司令办公室、人力资本副参谋长 (SF/S1)、空军预备役司令 (AF/RE) 和空军国民警卫队主任 (NGB/CF) 共同制定。使用 DAF 表格 847《出版物变更建议》,将建议的变更和有关本出版物的问题提交给主要责任办公室 (OPR);将 DAF 表格 847 从现场通过适当的职能指挥链进行路由。此 DAFI 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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