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油漆管理法》。在有关油漆管理计划的条款中,规定在提交计划后 90 天内,环境保护署 (EPA) 应批准或拒绝该计划,但需满足某些要求。规定该计划应在 2025 年 7 月 1 日之前提交。规定制造商应在 2028 年 7 月 1 日以及此后每年 7 月 1 日向该机构提交一份报告,详细说明制造商在上一日历年实施该计划的情况。将油漆和油漆相关废物以及某些属于危险废物的油漆和油漆相关废物排除在“特殊废物”的定义之外。规定属于危险废物的油漆和油漆相关废物被指定为通用废物,并受简化危险废物规则的约束。规定 EPA 应提出,污染控制委员会应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