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减免或减轻处罚的请愿书:政府可能会考虑批准减免或减轻处罚的请愿书,即免除全部或部分财产的没收。您可以同时提交索赔和减免或减轻处罚的请愿书(请愿书)。如果您只提交了请愿书而没有其他人提交索赔,您的请愿书将由扣押机构决定,不会在美国地方法院审理。请愿书不需要提交成本保证金,因此可以在线提交。请愿书必须包括您对财产的权益的描述和文件支持,包括您认为证明归还财产合理的任何事实,并经宣誓签署,否则将受到伪证处罚或满足伪证处罚下的未宣誓声明的要求。请参阅 28 USC 第 1746 条。有关减免或减轻没收的规定,请参阅 28 CFR 第 9.1 - 9.9 条。没收豁免标准见 28 CFR 第 9.5(a) 条。没收减轻标准见 28 CFR 第 9.5(b) 条。请愿书无需采用任何特定形式,可以在线或书面形式提交。您应在本通知最终发布之日起 30 天后的美国东部时间晚上 11:59 之前提交请愿书。请参阅 28 CFR 第 9.3(a) 条。https://www.forfeiture.gov/FilingPetition.htm 网站提供可邮寄的标准请愿书表格和在线提交请愿书的链接。如果您无法在线找到所需的资产,则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请愿书。该网站还提供有关邮寄时使用的机构备案地址的信息以及有关提交请愿书的常见问题 (FAQ) 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