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文职雇员获得 HHT 天数的报酬或报销,并且获准的 TQSE(LP)天数超过 30 天,则实际支付或报销的 HHT 天数将从第二个 30 天的 TQSE(LP)期间中扣除,最多为 10 天。支付 HHT(一次性付款)时,如果一人使用 HHT 旅行,则从 TQSE(LP)中扣除 5 天。如果一人以上使用 HHT(一次性付款)旅行,则从 TQSE(LP)中扣除 6 天。如果最初获准的 HHT 天数超过使用的天数,则减去实际使用的 HHT 天数。当文职雇员、配偶或双方支付 HHT 时,全家获准的 TQSE(LP)天数将减少。用于计算 TQSE(LP)的百分比乘数不得根据 HHT 使用的天数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