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1991 年《增值税法》,汽油、柴油和照明石蜡(煤油)免征南非大多数产品销售通常征收的增值税(能源产品:自 2018 年 4 月 1 日起为 15%;之前为 14%)。自 2005/2006 财年起,该指标被视为南非预算中的一项税收支出,该指标“通过估算销售价值并对最终消费者使用的估计量做出假设而计算得出”(OECD,2023b)。根据 OECD(2023),自 2006/2007 财年起,南非 20% 的汽油销售和 90% 的柴油销售用于商业目的;因此,这些购买免征增值税(OECD,202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