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祉经济的主要支持者将其定义为“以服务人类和地球福祉为首要目的的经济”(福祉经济联盟,2021 年,第 6 页)。这一术语出现于本世纪初,例如新经济基金会的“福祉宣言”(Shah & Marks,2004 年),该宣言呼吁政府“促进美好生活:一个公民幸福、健康、有能力和积极参与的繁荣社会”(第 2 页),同时尊重环境限度。这种将人类结果与环境问题并列的做法当然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它反映了可持续发展的定义,例如布伦特兰定义(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1987 年)和生态经济学的基本原则(Costanza 等人,1997 年)。人类结果在福祉方面的操作化反映了当时主观福祉测量方面的最新发展(例如,Diener & Seligman,2006;Layard,2005)、人类尺度发展概念(Max-Neef,2005)和需求理论(例如 Gough,2015)的影响。从那时起,“福祉经济”一词,或许是由于其积极的框架(Fioramonti 等人,2022),已经取得了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