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收到的价值(从 1997 年到 2002 年 5 月 6 日期间担任乌克兰材料采购代表),我们,下列签署人,共同和分别承诺向俄亥俄州特温斯堡的 Vladimir A. Duz 支付十七万五千美元($175,000.00),自 2002 年 5 月 15 日起,对任何未付余额按年率 5% 计息,并以美国合法货币分 18 个月等额分期付款,每月 10,000 美元,直至付清为止,最后一期付款除外,该期付款应为本票据的应付余额。如果任何分期付款到期未付,签名人承诺支付每期逾期付款 0.10 美元的催收费用或实际催收成本(以较高者为准),且本票据持有人选择的全部欠款未付金额立即到期应付,特此放弃此类选择通知。签名人承诺支付本票据持有人为执行本票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而产生的所有合理律师费。分期付款中所有未付金额此后应按每月 1.0% 的利率计息。签名人授权持有人根据本票据所证明的贷款条款注明日期并填写本票据,接受更多共同付款人,解除共同付款人,更改或延长付款日期及给予宽恕,所有这些均无需通知或影响签名人的义务,并特此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