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本操作程序的目的是建立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大学”)的弹性工作安排(即远程办公或远程工作者安排)程序,并提供影响各类大学员工的人事和工资政策。虽然许多职位都需要在大学实际工作,但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支持以下职位的弹性工作安排:(i) 当工作有利于弹性工作时,(ii) 当它能够使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和员工共同受益,实现工作成果时,(iii) 当所执行的工作可以得到适当监控时,以及 (iv) 当它不会给大学带来重大额外财务成本时。路易斯安那州的弹性工作安排应由部门领导层审查和批准,并记录在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官方记录系统中的员工人事档案中。在延长或实施要约之前,应通过部门领导、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 (“HRM”) 并与总法律顾问办公室协商,审查和批准路易斯安那州以外的弹性工作安排。弹性工作安排可用于永久、临时或间歇性远程工作,不是一项权利或全公司福利,也不会以任何方式改变 LSU 的雇佣条款和条件。在此背景下,该政策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