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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理事会决议 2024 年 1 月 23 日市政委员会做出以下决议:a) 指示市政管理部门在 2024 年第三季度之前更新《场地规划控制附例》和/或《分区附例》,以包括以下要求:i) 超过 40 个单元的建筑所需停车位的 5% 应用于电动汽车充电;ii) 在植物选择标准中,至少 50% 的景观物种应考虑为本地物种,不得种植入侵物种,并由工作人员制定首选名单;iii) 联排别墅开发项目的短期自行车停车位要求为 0.1 个空间/单元。在可行的情况下,自行车停车场应位于中心位置,以服务所有单元;b) 指示市政管理部门将 CSA A460(鸟类友好型)标准纳入所有城市设施建筑设计标准;c) 工作人员在建筑设计和施工中参考 CSA A460 标准; d) 指示市政管理部门审查立法框架和市政最佳实践,通过《市政法》第 97.1 条通过一项附例来实施可持续建筑施工功能,包括但不限于节能、节水和绿色屋顶,并向理事会报告选项和建议,包括确定任何所需的官方计划、分区附例和场地规划控制附例修正案;以及,e) 指示市政管理部门在 2024 年第三季度向理事会报告关于绿色发展指南和绿色停车场指南的范围和时间表以及上述项目的简要更新;本报告是对理事会对以下项目的指示的回应:a) i) ii) iii) 和 b) 实施可持续发展措施。还提出了一项内部管理修正案,以反映省政府最近对场地规划控制附例的修改。一份单独的报告将讨论项目 d) 和 e),其中包括一个单独的协商过程。

分区法规和场地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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