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收费方式原则上由两部分组成:固定千瓦费用和计量千瓦时费用。 除了电网能够允许电力双向流动之外,新推出的发电侧过境收费系统将要求发电厂承担一些与电力传输和分配相关的成本,而这些成本迄今为止一直由需求方独自承担。 基于此观点,并假设相当于需求侧正向潮流 kW 的输配电设施通常可以处理发电厂侧的反向潮流 kW,如果需求侧和发电厂(反向潮流)位于同一点,则发电厂将被要求承担发电厂侧反向潮流 kW 超过需求侧正向潮流 kW 的部分(千瓦费用)。 因此,应缴纳电费的电量,相当于委托合同中生产方逆潮流电量超过需求方电量的部分。 今后,核心电网的设施组成,将以不仅考虑合同电量,还考虑设施使用情况(kWh)的成本效益评估为依据,kWh部分由发电厂承担(kWh费用)。 由于计量应缴纳电费的发电量的仪表的安装方式是,即使有现场消费,仪表也会显示不含现场消费量的数值,因此该仪表计量值将被视为应缴纳电费的电量。 考虑到使用抽水蓄能发电或蓄电池时发电厂的费用负担,出于与其他电源 4 的公平考虑,自然资源和能源局委员会决定免除抽水蓄能发电和蓄电池的千瓦时费用(有关与发电设施一起安装的蓄电池的费用处理,请参阅以下问答中的 Q5)。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