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在紧急索赔或诉讼时效即将到期的情况下,当事人无需遵守本实践指示或诉前协议,并且原告指示律师代表其处理拟议索赔的日期与诉讼时效到期之间的时间太短,无法遵守本实践指示或诉前协议,或因其他充分理由无法遵守,但紧急情况和不遵守的原因应在索赔表或案情陈述中充分说明。但是,在紧急索赔或诉讼时效即将到期的情况下,原告应尽可能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提起诉讼的意图,即使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向对方提供未归档的草稿,在适当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被要求延长原告支持文件(如果有)的送达时间,和/或任何辩护的送达时间,或者在遵循建议的步骤时中止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