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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

66-101b. 电力公用事业;高效和充足的服务;公正和合理的费率。受本法管辖的每家电力公用事业均应提供合理高效和充足的服务和设施,以供其提供、供应或生产的任何和所有产品或服务使用,并制定公正和合理的费率、收费和征收,以及制定公正和合理的规则、分类和法规。任何不公正或不合理的歧视性或过度优惠的规则、法规、分类、费率、收费或征收均被禁止,且属非法和无效。委员会应有权在根据堪萨斯州行政程序法的规定进行通知和听证后,要求受本法管辖的所有电力公用事业在合理需要的情况下制定和维持公正和合理的费率,以维持此类电力公用事业提供合理充分和高效的服务。

堪萨斯州的资源充足性 (RA) 和电力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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