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人口少于 20,000 和/或学校建筑少于五 (5) 栋的小型市政当局与邻近市政当局合作并共享市政能源经理或申请兼职或签约市政能源经理。当多个市政当局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时,牵头市政当局必须提交市政能源经理申请,成为资助协议的签署方,并代表合作伙伴关系获得激励资金。建议最多三个市政当局共享一个市政能源经理职位,并制定计划的时间百分比工作计划。如果申请人计划包括三个以上的市政当局,请在申请中进一步解释为什么这是必要的。在每个市政当局花费的时间不必在任何给定时期或一年内相等;但是,它必须在很大程度上与计划的百分比一致,以实现所需的能源节约/温室气体减排结果。区域伙伴关系需要在申请阶段概述每个参与者的承诺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