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演示稿包含根据经修订的 1933 年证券法第 27A 条定义属于或可能被视为“前瞻性陈述”的陈述。本演示稿中包含的有关我们的战略、未来运营、未来财务状况、未来收入、预测成本、前景、计划和管理目标的所有陈述(历史事实陈述除外)均为前瞻性陈述。在某些情况下,您可以通过“可能”、“或许”、“将”、“目标”、“打算”、“应该”、“可以”、“会”、“预期”、“相信”、“预期”、“预计”、“目标”、“设计”、“估计”、“预测”、“机会”、“主张”、“战略”、“潜在”、“计划”等术语或这些术语的否定形式以及旨在识别前瞻性陈述的类似表达来识别前瞻性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