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首次在工会市场上可用时将其放置在市场上。根据欧盟协调立法2,每种产品只能放置在欧盟市场上一次。任何后续操作,例如从一个分配器到另一个分销商,都定义为可用。在市场上提供的产品必须遵守欧盟在市场上适用的欧盟协调立法。在他们到达欧盟的客户之前,将来自欧盟以外国家 /地区的产品提供给海关,并宣布发布免费流通程序。市场上的放置是为符合欧盟统一立法而提供的产品供产品分发,消费或使用的时刻。将产品呈现给海关并宣布发布免费流通程序时,通常可以认为将商品放置在欧盟市场上。但是,免费发行和市场上放置的发布不一定是同时进行的,例如对于位于欧盟以外的经济运营商在线销售的情况下,市场上放置在产品到达欧盟海关之前。为其在产品中的预期目的而使用,这是指产品的首次使用。这个概念可以应用于某些特定领域或特定产品,例如电梯或医疗设备,除了投放市场,并导致欧盟立法的范围范围延伸到市场上提供的那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