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教育机构 (LEA),包括学区、创新学区和开放招生特许学校,在没有足够的经过适当认证的教职员工为新兴双语学生提供服务的情况下,必须根据德克萨斯州教育法典 (TEC) 第 29 章和德克萨斯州行政法典 (TAC) 第 19 章第 89 章申请双语教育 (BE) 例外和/或英语作为第二语言 (ESL) 豁免。申请 BE 例外和/或 ESL 豁免的 LEA 必须制定全面的专业发展 (PD) 计划,针对满足新兴双语学生需求所需的能力。此外,申请 BE 例外的 LEA 必须确保他们将使用至少 10% 的 BE 配额 (BEA) 资金通过综合 PD 计划提供 PD。同样,申请 ESL 豁免的 LEA 必须确保他们将使用至少 10% 的 BEA 资金通过综合 PD 计划提供 PD。如果 LEA 同时申请了 BE 例外和 ESL 豁免,则 LEA 必须保证将至少 10% 的 BEA 资金用于通过综合 PD 计划提供的 P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