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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时··优惠
由国家机关响应邀请,通过立法设想的任何方式签订创收合同,从而形成国家机关与第三方之间的法律协议,为国家机关创造收入,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和处置资产以及特许合同,但不包括直接销售和通过公开拍卖处置资产;(e)“本法”是指 2000 年《优惠采购政策框架法》(2000 年第 5 号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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