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根据联邦《信息自由法》第 5 USC § 552 条,我请求查阅和复印我的军事警察报告。我同意为处理此请求支付合理的复印费。3. 如果我的请求全部或部分被拒绝,我请求您根据该法案的具体豁免条款解释所有删除内容。我还希望您公布所有可分离的豁免材料部分。当然,我保留对您决定保留任何信息或拒绝免除费用提出上诉的权利。我期待您在 20 个工作日内回复,这是法规要求的。4. 此项行动的联系人是《信息自由法》/《隐私法》,米德堡 FOIA 办公室 301-677-6571,usag_fmmd_dhr_asd_foia@army.m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