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据联邦信息自由法,5 U.S.C.§ 552,我请求查阅和复印我的军事警察报告。我同意为处理此请求支付合理的复制费。3.如果我的请求全部或部分被拒绝,我要求您通过参考该法案的具体豁免来证明所有删除的合理性。我还希望您发布所有可分离的豁免材料部分。当然,我保留对您保留任何信息或拒绝免除费用的决定提出上诉的权利。根据法规要求,我期待您在 20 个工作日内回复。4.此项行动的联系人是《信息自由法/隐私法》,米德堡 FOIA 办公室 301-677-6571,usag_fmmd_dhr_asd_foia@army.m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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