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机构名称:
¥ 1.0

(b) 安永仅对符合下列规定的其他损害承担责任。 安永应根据法定规定对因欺诈、故意 ( Vorsatz ) 或重大过失 ( grobe Fahr- lässigkeit ) 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如果安永存在简单过失 ( einfache Fahrlässigkeit ),安永应承担以协议中可预见的典型损害为限的损害赔偿责任。 双方应根据每项协议产生的责任风险,分别就协议中可预见的典型损害金额达成一致。 所有这一切也适用于对客户以外的其他人承担责任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应适用《德国民法典》第 334 条。 如果未就协议约定责任限额,安永应对根据协议提出的任何索赔承担最高为约定费用总额一倍的责任。

一般条款和条件

一般条款和条件PDF文件第1页

一般条款和条件PDF文件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