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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节 一般规定 1.1 目的和权力 规划委员会被指定为 MGL 第 40A 章第 9 节设立的特别许可授予机构 (SPGA),并受第 40A 章、巴恩斯特布尔镇行政法规和分区条例、§ 240-17 开放空间住宅开发、§ 240-24.1.2 E. 海恩尼斯村分区、§240-44.1.3.1.1 风能转换设施、§ 240-16-1 多户经济适用住房区和§ 240.29.7 老年持续护理退休覆盖区管辖,并遵守可能不时修订的分区条例。 1.2 适用性 提交财产权益证明和申请权的记录所有者和/或代理人或潜在购买者可提交特别许可申请。无一例外,记录在案的业主和/或代理人或潜在购买者应在正式申请表上签字。 未附上所有必需签名的申请将被视为未提交申请,应退回填写并重新提交。重新提交的日期应为正式申请日期。 1.3 通过和修订 这些规则和条例可由董事会以多数票通过并不时进行修订。在这些规则和条例首次通过以及任何后续修订或修订之前,董事会应举行公开听证会。 1.4 生效日期 这些规则和条例经董事会多数票通过并提交给镇书记后生效。 第 2 部分 申请 2.1 正式申请表 特别许可申请应使用正式申请表进行,该申请表附于这些规则和条例后。任何未使用此正式表格的通信应被视为申请意向通知,而不是正式申请。申请人有责任确保向委员会提交的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马萨诸塞州巴恩斯特布尔镇规划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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