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法案扩大了被视为 I 类可再生能源的项目类型,包括某些燃料电池、水力发电和核能设施。通过将这些设施重新归类为 I 类,该法案允许电力配送公司(EDC,即 Eversource 和 United Illuminating)和电力供应商使用这些技术产生的可再生能源证书 (REC) 来满足其 I 类可再生能源组合标准 (RPS) 要求。它还允许这些技术 (1) 参与能源和环境保护部 (DEEP) 管理的某些电力采购;(2) 有资格获得某些财产税减免(核能设施除外);(3) 在适用的情况下,免除市政建筑许可费(见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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