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免责声明:以下联合赞成报告是为大会成员准备的,仅用于提供信息、总结和解释,并不代表大会或任何议院的任何意图。法案提案人:公共卫生委员会法案理由:阶梯疗法是一种在使用高价药物治疗特定疾病之前使用较便宜的药物治疗疾病的做法。患有行为健康疾病的人有复杂的需求,获取适当的药物不应该过于复杂。该法案的重点是禁止个人或团体健康保险政策在治疗患有精神或行为健康疾病的人时要求这种做法。行政/机构的回应:医疗保健倡导办公室 (OHA) 的 Ted Doolittle:OHA 支持该法案的意图,即让患者与最佳治疗方案保持一致。但 OHA 警告说,阶梯疗法作为一种控制成本的工具不应从制药行业的工具箱中移除。相反,OHA 建议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方法,仅在疗法的负面效益超过经济效益时才取消阶梯疗法。州参议员兼 CGA 临时主席 Martin Looney 参议员建议法案语言应与保险和房地产委员会听取的 SB 415 相似,后者将阶梯疗法的范围扩大到包括慢性、致残或危及生命的疾病。阶梯疗法虽然从经济角度可以理解,但可能会损害患者的治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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