ƒ 项目融资可以无追索权方式提供(即在项目公司违约的情况下,发起人没有责任偿还项目公司的债务);或以有限追索权方式提供,即发起人将在项目公司运营期间承担一定程度的支持义务,和/或在项目公司违约的情况下承担一定程度的偿还贷款人的义务。在越南,由于国家风险问题 – 包括缺乏国际标准的 PPA 条款和法律变更风险 – 实践中,项目融资通常涉及某种形式的发起人支持,至少到项目建设阶段结束。ƒ 项目融资中各类第三方的参与和承诺(如工程、采购和施工 (EPC) 承包商、燃料供应商、项目产出的承购人/购买者和国家当局)构成了对项目信贷支持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