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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产品所含排放量必须使用附件 IV 中概述的特定方法计算。对于附件 II 中列出的产品,仅考虑直接排放量。产品所含排放量(不包括电力)将根据其实际排放量使用附件 IV 中详述的方法确定。如果无法准确确定实际排放量,或在间接排放的情况下,产品内的排放量将使用附件 IV 提供的默认值确定。进口电力所含排放量将使用附件 IV 中规定的默认值计算。(第 7 条)12

碳边境调整机制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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