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贫困 (EP) 的挑战主要存在于位于非洲和亚洲的世界最不发达国家 (LDC) 中,但在亚洲较发达的发展中国家中也很普遍。本文首先概述全球能源贫困的性质,这种贫困导致数百万人过早死亡,并导致更多人患病。1 接下来,本文将概述对这一问题的法律和政治回应,这些回应通常应用了可持续发展 (SD) 原则和联合国大会 2015 年通过的 17 项可持续发展目标 (SDG)。2 本文的最后一部分将探讨基于 SD 的正义中很大程度上被忽视的概念根源。本文将论证的是,全球正义的法理传承与信仰和理性的共同脉络交织在一起,贯穿了世界多元的文化和宗教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