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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斯康星州法规§66.1001将一项综合计划定义为“地方政府部门的身体,社会和经济发展指南”。根据特定的法定准则,授予县,城市,村庄,城镇和区域规划委员会的制定和采用全面计划的权力。根据第66.1001.2条的综合计划必须包括九个必需的元素(请参见图1-1)。问题,机遇和实施计划要素是定义规划范围司法管辖区的期望方向和重点的关键组成部分。其他七个计划要素确定了县政府的关键系统。全面计划应包括目标,政策,目标,地图和计划的汇编,以指导每个系统的未来开发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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