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支持建议:7 CFR 205.105(e)的USDA有机法规禁止在有机生产和处理中使用排除的方法。从2016年开始,董事会制作了定义,标准和广泛的排除和允许方法,以阐明按定义的术语限制在排除的方法规定下的快速发展的技术。根据§205.2,“排除的方法:用于基因修改生物或通过自然条件或过程不可能影响其生长和发育的多种方法,并且不被认为与有机生产兼容。”细胞融合被专门列出为按定义的术语排除方法的示例。细胞和原生质体融合在NOP政策备忘录中得到进一步阐明。政策备忘录13-1解释说,某些涉及细胞融合的传统繁殖技术不应被视为排除方法,而那些涉及重组DNA技术或植物细胞的细胞融合的细胞融合技术禁止在不同的分类家族中用于有机生产中。策略备忘录13-1继续在排除或允许的结论中包括原生质体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