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HEC公认的他/她的UG学位课程的CGPA≥3.00的CGPA≥3.00和PEC认可的机构(S)的学生中,他们只有资格仅申请转会。学生对基于非结果的教育(OBE)的转移请求不会考虑转移。被学术暂停或被解雇的学生转移请求将不被考虑进行转学/入学。如果要求可转让课程满足特定要求的特定要求,则将考虑至少b等级完成的课程。对于转移,仅将考虑这些课程与IST特定学位课程中提供的课程相当,该课程在范围和深度方面至少具有75%的内容相似性。转让信贷对特定学位课程的可接受性将由有关部门确定。在这方面,有关部门的DB的成员将主要负责在内容范围,质量和严格的内容方面建立所需转移课程的课程同等。学术部有权接受/拒绝课程学分,以考虑自转让课程完成以来的经过的时间,按照学位完成时间表。在较低的研究计划上完成的课程是不可转让的,例如,在学士/文凭课程上完成的课程不可转让硕士学位课程。要获得授予金牌的资格,转学学生需要完成至少128个学时(UG),包括IST的最后一年项目。为了授予学位,需要转学的本科生必须完成70个学分的课程工作,包括在IST的最终项目。将需要转学学生(BS工程计划)才能在最大学位课程(根据IST/ HEC规则)内完成学位要求。在这方面,学位完成持续时间将通过计算从学生在最后/EX出席机构的学位课程中的初始注册开始的时间段来确定。因此,在这方面不会考虑扩展的请求。所有接受转学的课程不会反映在IST发行的学生成绩单上。因此,在学位完成时,由IST成绩单附加了学生上次出席机构发行的其他成绩单。因此,在学位完成时,将不计入转移课程中获得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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