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利福尼亚州根据公共合同法第10290节和12101.5(1994年1月)建立了多个奖励协议。多重奖励是以相同或相似的价格授予两个或多个承包商的相同产品和/或服务的奖励。多重裁决与将从协议中订购的买家数量,而是从共同出价程序中获得奖励的承包商人数。加利福尼亚州多个奖励时间表(CMA)协议不是通过加利福尼亚州进行的竞争性投标程序确定的。因此,所有定价,产品和/或提供的服务都必须以前是出价并按计划授予的。供应商根据现有的多重奖励计划完成了CMAS应用程序,以价格提供产品和/或服务。此时间表称为“基础”时间表。在审查和接受申请后,CMAS单位颁发了CMAS协议,其中包括加利福尼亚州一般规定,CMAS特殊规定,采购法规,政策和准则。为了清楚起见,CMAS计划不会“使用”基本时间表。相反,我们以相同或更低的价格建立了一项完全独立的加利福尼亚协议。一旦获得了CMA,承包商市场并分发了CMA,并为CMAS部门提供了有关CMAS销售交易的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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