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UDD由于任何原因而不承担延迟出价提交的责任。1.2.4。采购实体保留取消投标流程并拒绝任何或全部出价的完整权利,而无需分配任何原因。1.2.5。除非和直到采购实体和成功的竞标者之间签署并执行正式合同,否则不得由招标文件/招标程序产生任何合同义务。1.2.6。采购实体拒绝投标文件中的任何事实/或其他错误(纯粹是在单个投标人中以验证此类信息),并且提供的信息仅旨在帮助投标人准备逻辑上的出价。1.2.7。如果招标是以任何理由取消或召回的,则不退款的出价文件费用。1.2.8。三部分的投标/提案系统:将采用带有四个层的系统的三个阶段过程,信封-1是用于资格预审的;信封-2用于技术建议,信封-3用于财务投标和包含其他三个主要信封的外部信封。1.2.8.1。信封 - 1个名为“资格预审”:顾问必须提交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