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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工具 所有博士生必须证明自己精通两种可接受的研究工具。研究工具被定义为展示高级知识和/或展示与可指定技术或方法相关的一套技能,这些技术或方法有助于学生在该学科进行博士级研究。学院/部门将确定可接受的研究工具,例如语言、应用统计、数理统计、研究方法和计算机语言/应用程序。研究工具必须包括能力描述、获得能力的计划(包括相关课程作业)以及部门将用于评估和验证能力的方法。您应该能够为该工具提供标题或名称,例如“定性研究方法”。编号为 797 和 799 的课程作业不可接受作为研究工具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