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为确保学生对出勤情况负责并持续收集数据,学校将每天记录和维护出勤情况。2. 教师和/或辅导员将监控并联系家长,讨论过度和/或反复缺勤和迟到的情况。3. 缺勤返校后,学生必须在三 (3) 个上课日内向出勤办公室出示家长/监护人的便条和/或医生证明。即使家长或监护人通过电话通知学校,也必须出示便条。三天期限过后,任何缺勤或迟到都将被标记为“无故缺勤”。 4. 学校仅在以下原因提交书面文件的情况下才允许缺勤:a. 生病、受伤或隔离,需有医生证明 b. 家庭成员去世 c. 经行政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 5. 对于计划中的长期学生缺勤(超过一周),家长/监护人需要在缺勤前至少三周填写并提交“长期学生缺勤通知”。表格可在出勤办公室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