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必须确保视力良好(即双眼裸眼视力为 6/60,较好眼睛借助视力辅助器具视力为 6/6,另一只眼睛至少为 6/9)。申请人还必须通过《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STCW)规定的色觉测试。任何录取通知书都以申请人出示通过新加坡海事及港务管理局 (MPA) 视力测试的证明为条件,该测试在 SP 验光中心或由全科医生进行。所有申请人必须由新加坡航运公司担保。入围候选人将被要求参加新加坡海事学院的面试。国际学生需要找到他们选择的新加坡航运公司,该公司准备为他们提供本课程第 2 阶段的实习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