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1.0
收入:指养老金收入和任何来源的收入,均须在申报人的联邦所得税申报表中申报,包括但不限于:因提供服务或将要提供服务而获得的报酬(须在任何国税局表格中申报,包括但不限于 W-2、1099 或 K-1 表格);资产出售所得收入或资本收益;利润;所有资产的利息或股息收入;租赁和租金、版税、奖品、奖励或易货收入;债务减免;以及年金或除遗嘱信托以外的信托所得收入。这不包括因担任需要申报经济利益声明的职务而获得的报酬,或不属于资产的项目的投资或利息收益,或出售个人住宅或个人车辆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