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无力支付申请费,可以向首席法官请求免除申请费的命令。费用减免表格可从 201 室(CAYMC 二楼)或在线获取。您必须提供州政府签发的带照片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收入证明和/或公共援助证明。费用减免申请可以亲自到 CAYMC 提交,也可以使用国内案件申请系统在线提交。您不能通过邮寄方式获得费用减免。如果首席法官免除您的申请费,则该减免仅在签署当天有效。您必须在同一天提交动议。有关获得费用减免的不同选项的说明可在线查阅:www.3rdcc.org/divisions/family-domestic/emergency- and-non-emergency-filin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