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整个组织都存在数据孤岛,虽然它们支持其主要功能,但由于理事会内部(以及其他组织之间)的数据通常不兼容,无法连接、共享和更广泛地重复用于其他目的,因此错失了充分利用数据的机会。 • 人们对数据的文化态度也导致了孤岛心态,无法共享掌握的数据。 • 缺乏数据标准,难以整合数据集以提供更全面的信息。 • 数据质量通常不为人知或值得怀疑,导致当地有时根据“直觉”而不是基于证据的见解来解释数据的含义 • 我们没有明确的政策来建立围绕数据所有权和使用的治理安排和业务流程。 • 在多个地方对相同关键数据的不一致的创建、维护和控制会导致问题。 • 数据通常从核心系统中提取,不安全地保存,然后进一步操纵,导致更多的成本和进一步的潜在不一致,并增加了不遵守 GDPR 的风险。为了实施数据战略,理事会需要构建四项关键数据能力,这些能力由以下原则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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