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机构名称:
¥ 1.0

g. 各方不应预期延长上述各款中规定的事实取证和专家取证的期限。与此相关,各方不应在预期延期的情况下单方面决定中止或停止取证(基于和解谈判或其他原因)。除非法院因正当理由进一步下令,否则不得修改本案件管理计划和日程安排令,或延长本案的日期。除非法院另有命令,参与和解谈判的各方必须同时寻求和解并进行取证。各方不应假设如果和解谈判失败,法院将延长现有期限。任何修改或延长本案日期的申请均应通过向 ECF 提交的动议书提出,最迟不得晚于相关期限前两个工作日。除了本法院民事案件个别规则和惯例第 2.E 条中列出的要求外,动议书还必须解释各方为遵守期限所做的努力以及无法在期限前完成取证的原因。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在期限过后将不予延期。

(jhr)民事案件管理计划和调度命令

(jhr)民事案件管理计划和调度命令PDF文件第1页

(jhr)民事案件管理计划和调度命令PDF文件第2页

(jhr)民事案件管理计划和调度命令PDF文件第3页

(jhr)民事案件管理计划和调度命令PDF文件第4页

(jhr)民事案件管理计划和调度命令PDF文件第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