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金 已获批准的全州和地区 SISP 项目由 100% 的计划资金资助。连接高速公路的赞助项目由 90% 的计划资金和 10% 的当地资金配套资金资助。每个申请的最高项目奖励总额不得超过 1,250,000 美元。一般而言,赞助项目申请的市政机构(SISP 项目申请表的签署人)负责支付 10% 的配套资金。负责 10% 配套资金的市政机构还负责支付超过项目资金上限的任何费用。申请人可以灵活地探索与其他政府机构的合作伙伴关系,以分担所需的 10% 配套资金和任何超过项目资金上限的超额部分的责任。重要的是,州和市政当局之间就 10% 配套资金和任何超过项目资金上限的超额部分协商的共同责任条款应在州市政协议 (SMA) 中适当编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