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核心”投资是指对 PaD 拥有长期利益的公司进行的投资,可通过配股或在市场上购买股票进行。以下投资目前被归类为核心投资:Caudan、Medine、EUDCOS 和 MFD。董事总经理应不时向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推荐对这些公司的持股比例,并在董事会批准后,在机会出现时购买股票。所有核心投资股份的出售均应提交给 SIC 和董事会。2) “非核心特殊关系”投资是指公司拥有特殊利益的投资(除归类为核心投资的投资外)。所有此类(撤资)投资均应由董事总经理提交给 SIC。后者应审查和评估每项拟议的(撤资)投资是否审慎且符合公司的最佳财务利益。占公司总资产不到 1% 的(撤资)投资应由委员会决定。任何超过该门槛的(撤)投资均应根据委员会的建议提交董事会。3)“非核心上市”投资是指在毛里求斯证券交易所(官方市场和 DEM)上市的股票,但不包括第 1 类或第 2 类股票。董事总经理应被授权在向 SIC 提供简单建议后,在任何季度买入或卖出相当于总非核心上市投资 15% 的投资,但每季度的最高金额为 50,000,000 卢比。4)“境外上市”投资是指在海外知名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所有境外上市股票的(撤)投资均应提交 SIC 和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