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 HRE 打算持续记录其在北达科他州汉金森工厂通过汉金森可再生能源玉米工艺生产的非祖父级玉米乙醇是否符合适当的温室气体 (GHG) 减排要求,但 EPA 已根据 HRE 请愿书中的信息进行了阈值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分析,以确定在满足某些条件的情况下,该工厂生产的玉米乙醇是否可以实现所需的温室气体减排。此生命周期分析的结果将在本文件中解释,它直接应用了 2010 年 3 月 26 日发布的最终规则 (75 FR 14670)(“2010 年 3 月 RFS 规则”)中使用的相同方法和模型。此分析与 2010 年 3 月 RFS 规则的分析之间的区别在于对更高效的燃料生产过程的评估,包括生产一定数量的玉米乙醇所需的原料量和能源量/类型。根据 HRE 请愿书中提供的数据,我们的分析发现,如果 HRE 满足本文件中规定的所有条件,证明此类乙醇符合《清洁空气法案》(CAA)规定的生命周期温室气体减排最低 20% 的要求,则通过汉金森可再生能源玉米加工工艺生产的非祖父级玉米乙醇可能有资格成为可再生燃料。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