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典第 65400 条要求市政府每年编制一份关于市政府 2030 年总体规划(总体规划)现状及其实施进展(总体规划进展报告)的报告,并将总体规划进展报告提供给规划和研究办公室 (OPR) 和住房和社区发展部 (HCD)。总体规划进展报告规定每年对总体规划进行审查,以评估总体规划的实施水平和有效性,作为有序增长和发展、保护和养护开放空间土地和自然资源以及有效使用公共资金的指南。本总体规划进展报告总结了 2023 年总体规划的实施进展。总体规划进展报告还提供了有关市政府在满足其区域住房需求份额方面取得的进展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