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申请人必须遵守 MISS DIG 地下设施损害预防和安全法案(2013 PA 174,经修订)的要求。 b. 所有改变土壤的活动必须按照土壤侵蚀和沉积控制(第 91 部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法案(1994 PA 451,经修订)(法案 451)的要求进行。 c. 所有影响湿地的施工活动必须按照湿地保护(第 303 部分,法案 451)进行。 d. 故意在此申请中提供虚假信息构成欺诈,可处以罚款和/或监禁。 e. 适用于取水的,此许可证的签发表明符合五大湖保护(第 327 部分,法案 451)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