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系统(包括电气、管道和消防系统)将在本研究的不同部分中进行审查。未进行调查性拆除,本报告中的评论基于目视观察,镇政府以原始施工图的形式提供了有关现有建筑的信息。现有结构的翻新必须通过 IEBC 中的三种不同方法之一进行代码合规性审查:规定方法、性能方法和工作区域方法。在这些方法中,合规所需的修改因翻新工程的程度而异;翻新工程分为修复、改造级别 1、改造级别 2 和改造级别 3。当修复和改造工程的范围超过建筑物总面积的 50% 时,该工程被归类为改造级别 3,并且在此分类下;还需要符合改造级别 1 和改造级别 2 的要求。当工作涉及空间或系统的重新配置,但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 50% 时,将强制执行改造级别 2 的要求。当工作是装饰性或用类似材料替换现有材料(例如重新屋顶项目)时,将强制执行 1 级改建要求。本研究中的所有分析均基于对建筑物 50% 以上进行翻新的最坏情况假设,因此被归类为改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