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特定目的,政府指定了加拿大不可再生的资源特许权使用费或税款。这些收入成为省和联邦政府的一般收入池的一部分,这些收入将用于所有人和各种政府支出。并非总是如此。在1976年至1987年,艾伯塔省的省政府每年被要求将其非可再生资源收入中的一个人存入该省的遗产储蓄信托基金。 萨斯喀彻温省建立了类似的基金,用于在1970年代将其一部分资源收入存储。 艾伯塔省基金仍然存在,但政府不再需要存入其资源收入的规定部分。 萨斯喀彻温省的遗产基金在1980年代被现金短缺的保守党政府淘汰。在1976年至1987年,艾伯塔省的省政府每年被要求将其非可再生资源收入中的一个人存入该省的遗产储蓄信托基金。萨斯喀彻温省建立了类似的基金,用于在1970年代将其一部分资源收入存储。艾伯塔省基金仍然存在,但政府不再需要存入其资源收入的规定部分。萨斯喀彻温省的遗产基金在1980年代被现金短缺的保守党政府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