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能源局的EE监管规定了两项关键研究,以评估和指导该岛的能源效率工作:市场基线研究和潜在研究。请参阅《能源效率的调节》,第9367条(“ EE调节”),第1.09(b)(29)和(38)和3.02(a)和(b)节。除其他外,EE法规规定,在TPP结束之前,并在第一个潜在的研究中得出了信息,应估算该期间在该期间获得的能源效率节省的能源储蓄,并且能源局“应使用最初的市场基线研究的结果,并在本年度的策略中进行估算的策略,以估算的策略,并在过渡期间的估计范围内进行了估计,并且在过渡期间的估算,并且在过渡期间的估算,并在运行期间的估算,并在范围内进行了估计,并在策略中进行了估计,并在策略中进行了估计,并在范围内[使用了],并且在范围内[使用了],并且在该期间的范围内,并在该期间进行了估计的行动。通过Prepa的效率计划实现”,“在2040年的每个计划年度”中。请参阅ID。第3.02(d)和(e)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