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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亚国家的关联(“东盟”)认识到能源在推动该地区增长方面的关键作用。这导致了两个关键优先事项:(1)能源安全 - 以确保其人口和经济不断增长的可靠和负担得起的能源获取; (2)清洁能源开发 - 为东盟在清洁能源开发方面的目标创造有利的条件,包括通过拥抱可再生能源(“ RE”)来源来促进能源过渡,以打击气候变化并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发展。东盟的目标是到2025年在东盟能源组合(或TPE:总能源供应)中占有23%的份额,并进行了讨论,就更加雄心勃勃的目标进行了讨论。1东南亚拥有丰富的RE资源,但仍然存在一些障碍,例如,基础设施(网格需要现代化以应对RE的可变性),政策协调的需求(跨境投资需要简化的法规和激励措施),以及社区参与(以确保当地社区从当地社区中受益和参与过渡)。每个东盟国家都面临着自己的特殊挑战和限制,在实现其净零排放目标方面,由于无数因素,包括其经济发展阶段,资源(财务和非财务)和地理约束。因此,每个国家在RE的部署和发展中的政策和重点可能有所不同。在本指南中,我们提供了该地区的RE景观的概述以及影响RE在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PDR,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菲律宾,菲律宾,新加坡,新加坡,泰国和越南的某些明显的法律和监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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