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欧洲法院(ECJ)判例法在发展新出现的共同最低司法独立标准的发展中越来越关键作用,这是对欧盟成员国的约束力。欧洲法院的判例法主要基于《欧盟条约》第19条(TEU),该条约要求成员国在欧盟法律所涵盖的领域中规定有效的司法保护,这是欧盟法律涵盖的领域的第47条,要求欧盟基本权利(CFR)的宪章(CFR)的宪章,该宪法(CFR),该宪法在成员国中进行公平审判和有效的司法保护和欧盟法律的有效保护和欧盟法律的有效保护,并在欧盟2条中实施欧盟法律,并在欧盟法律上实施欧盟法律,并在欧盟法律中实施欧盟的法律,并在欧盟法律中实施欧盟的法律,并在欧盟法律中实施欧盟的法律,并在欧盟的范围内进行了欧盟的规定,并在欧盟的范围内进行了2条规定。他们加入欧盟时所承诺的(根据第49条TEU的要求)。ECJ认为,不仅要保证国家法院保证有效的司法保护,而且要维护欧盟内部司法之间的共同信任,这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