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太平洋地区,有24个国家和地区采取了完全或部分调节电子烟的措施。这些包括禁止在公共区域使用电子烟;禁止广告,促销和赞助;需要有关包装的健康警告;销售电子烟的年龄限制;和调味料。在该地区的八个国家和地区禁止出售电子烟:Brunei Darussalam,柬埔寨,香港SAR(中国),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澳门SAR(中国),帕劳,新加坡,新加坡和瓦努阿图。但是,13个国家和地区没有对电子烟的监管。西太平洋地区没有任何国家都禁止了电子烟的风味。三个国家(中国,新西兰和菲律宾)禁止选定的口味或允许特定的口味(4)。